近年来,资本市场投资趋向多元化,股权委托是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那么对于股权委托协议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皮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委托协议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股权委托协议范文1 本协议在下述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 甲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愿意出资参与设立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
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知情权
甲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参与管理权
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堇事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堇事会表决的事项,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如何发表意见以及如何表决等。乙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堇事会时应严格遵照甲方指令执行。乙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的情况向甲方作书面通报。
如果甲方要求直接参与公司的管理,包括并不限于亲自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为甲方办理授权书等所有相关手续。
第五条投资收益取得权
甲方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甲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间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全部或者部分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
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则甲方有权取得应分配的财产,乙方应当无条件将该财产交付甲方。
第八条监督权
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甲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第十条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甲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