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凡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或其它原因离开乙方的委培硕士生,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和安排。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将已收取的委托培养费退给甲方。
委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培养单位:暨南大学(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培养专业的硕士生壹名(姓名:),毕业后由乙方派回甲方工作。
二、甲方委托乙方培养的硕士生,其在学期间的培养、管理与乙方计划内招收的非定向硕士生相同;但不转户口、粮油、人事档案和工资等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三、甲方委托乙方培养的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或其它原因离开乙方的委培硕士生,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和安排。
四、乙方在每学期结束时,应督促硕士生向甲方汇报学习成绩及其他方面的表现。
五、甲方委托乙方培养硕士生的学制为年,甲方付给乙方委托培养费每
人每年元。20年9月付给乙方元;20年9月1日前甲方付给乙方元,20年9月1日前甲方付给乙方元(不包括毕业论文答辩费)。
六、甲方应按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费,若逾时不付,每天按未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若逾时叁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将其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退回甲方安排。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将已收取的委托培养费退给甲方。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硕士生本人各执壹份,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至定向生毕业回到甲方报到为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硕士生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