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路径: 皮学网 范文大全 办公文秘 规章制度内容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作者:王小红 发布时间:2023-06-19 21:50:14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及监控,杜绝过期药品销售行为。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并由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每周)到各药房、药库检查并作好登记,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向科室报告,以便各药房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