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议纪要是记载和传达行政机关有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法定公文形式,究其法律性质,其不具有抽象行政行为性和具体行政行为性,不能直接对外适用,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不应具有可诉性。本文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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