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第四条登记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乙方的行为可能使质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制止该行为。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以质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约定。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荐度:
文档格式为doc格式
个人信用借款合同范本
民间借贷还款协议书最新
回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