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结果预计于6月10日在报名系统公布。同专业组末位同分同入围。如有虚假,将取消本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涉及计划调整等情况的处理,提交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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