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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培训心得总结

作者:赵芯 发布时间:2025-09-23 01:00:08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在税法培训实践中我们可以去自己深入到企业中调查企业纳税情况,这样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数据,而且能得到更多的感悟,在此分享心得总结。下面是皮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税法培训心得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税法培训心得总结 这学期

税法培训心得总结

6月26日青岛振青税务师事务所在海关总署培训中心组织了2012年度税法培训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试点解释。

20xx年10月26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20xx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xx】11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自20xx年1月1日起上海市已开始试点,北京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试点,此外天津、重庆、江苏等9个省市也已申报试点。据权威人士讲,现在我们是按地区试点,下一步有可能按行业开展试点。

目前上海试点覆盖“1+6”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以及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6类现代服务业,共涉及11.8万户单位。从目前来看,有五个行业的税负与原来持平或降低,只有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的税负略有增加。

11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一起,适用11%税率;同时也明确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一起,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即用销项税减进项税来确定缴税额。

目前,在试点地区上海,建筑业与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一起,在试点中被推后。据内部人士透露在2013年建筑业“营改增”就将开始进行试点。一些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者在研究了相关文件后都不约而同地惊叹“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很大,税负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对劳务公司是否实行“营改增”还没有定论,这部分对我们建筑业的影响尚不确定,但肯定是一个重要因素。

从眼前看,“营改增”是我国“调结构,稳增长”的一项大措施,因为国家也想通过“营改增”减轻企业负担,缓解经济增速下滑。从长远来看,也是确保中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大策略,因为在流转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国际的通行做法,能避免重复征税,可以起到“调结构、稳增长”的作用。

我们要积极推动“营改增”,但也不能让本应减轻税负的建筑企业反而增加税负。这是国家“营改增”的初衷之一,也是我们建筑业企业的共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