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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整治回头看报告

作者:李太平 发布时间:2025-08-25 07:00:03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深入整治四风 ,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石。本文是皮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风整治回头看的报告,仅供参考。 四风整治回头看报告: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

四风整治回头看报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五项专项整治”回头看,切实防治“四风”问题复发和反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预算支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情况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规范预算支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严控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开支。

(一)工作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在预算执行中,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出台新的制度办法,指导规范办公性行政经费以及“三公”经费开支。

2、严格预算编制。20xx年市财政局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设置相关表格,对部门单位的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市财政局组织指导市直各部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工作;严控新增开支并尽量压减,“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市财政局按照从紧从严的原则,对部门单位报送的新增支出需求进行审核,确保合规合理、真实准确。

3、强化预算执行。当前至年底,由市财政局严格审核把关,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20xx年确定的“三公”经费额度执行,对于部门超额度、超范围开支的,市财政局一律退回相关部门重新办理,确保年终决算数不得超过年初预算数。每年预算执行中,市财政局原则上不追加安排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

4、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市直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通过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规范部门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从紧从严开支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

(二)工作成效

1.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市财政局结合**实际,20xx年4-6月出台了《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益财预[20xx]113号)、《关于规范预算支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益财预[20xx]169号)、《**市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益财预[20xx]187号)等制度性文件。我局制定的有关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已公布实施,已汇编成册印发相关市直单位,并督促单位严格按规定执行。

2.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从20xx年起,市本级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政府预算,试行统管、统编和统批,建立统一完整、有机衔接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在已试编20xx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探索试编20xx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初步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框架。20xx年7月正式启动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一是已出台了《**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益政办发〔20xx〕19号)和《**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二是目前已经开始的20xx年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已明确将6家国有企业纳入试编范围,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参照省里和其他兄弟市州做法,试编期内,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大会备案。今年8月份已启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编制软件初始化工作,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设置相关表格,对部门单位的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9月份,制订了《**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xx年市本级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益财预[20xx]241号),明确了预算编制的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确保了预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11月21日组织召开了20xx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直各单位对20xx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及差旅费管理的意见。目前,20xx年市本级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已初步完成,正在按程序完成相关审批工作,为提交人代会审议做好准备。

3.市财政局严格审核把关,对于部门超额度、超范围开支的,一律退回相关部门重新办理。

4、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8月8日召开了20xx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布置会,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市本级的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在20xx年已公开xx家政府组成部门的基础上,20xx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增加到其他政府组成部门、党委序列、市人大、市政协、群众团体等80家单位。二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到“款”。各部门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时要就开支情况进行说明和解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是统一时间集中公开。第二批80家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统一在8月29日集中向社会公开,第一批xx家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统一在10月31日集中向社会公开。目前,第二批80家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已全部按要求公开,政府预算公开、重大民生项目资金公开等同步按上级规定及时公开;第一批xx家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已在10月31日集中向社会公开。

5、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8月26日至29日由财政局业务科室、财政监督局、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两个重点检查小组,对市林业局、住建局、移民局、高级技工学校、经济合作局、国资委、计生委7个单位开展规范预算支出专项整治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完成20xx年市本级全口径预算编制相关审批程序,为提交人代会审议做好准备。

2、积极做好规范预算支出专项整治后续相关工作,研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3、督促单位严格按规定执行有关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

二、严控公务接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我局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就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厉行节约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被广泛认同和接受,从管理制度来看,各单位大部分已制定了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基本按照“三单合一”的要求进行招待费管理,进一步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强化了费用控制,部分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较同期下降50%以上。为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规范化的要求保证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我局在今年10月27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后陆续做了一些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在我局出台和转发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后,为保证制度执行到位,我局加大了对市直机关公务支出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于11月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了市直各单位,并将市直机关公务支出相关制度和中央对差旅费最新解释规定上传至市财政局网站文件公开栏目供单位查阅。在11月20日召开的全市部门预算座谈会上我局和部分预算单位就制度执行中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及时解释和说明了相关条款,并再次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二)推进了“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20xx年10月底已将20xx年市本级汇总“三公经费”决算信息、20xx年已公开预算的单位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开。并督促各单位建立财务内审和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是“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并逐步向社会公开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市财政局将各单位财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公开的单位予以扣分。今年已在去年已经公开xx家单位的基础上,又公开了80家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公务接待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各单位授权支付额度的40%都要用公务卡结算。国库集中支付系统10月底新上一套支付预警监控系统,对各预算单位支付违规和公务卡实施情况实时跟踪预警,近一个月以来采取短信提示、电话沟通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加强了对未达比例预算单位的督促和指导,对无正当理由达不到支出比例的单位,暂停了单位授权支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强化了费用控制。

三、公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近段以来,我市不断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公车监管,启动改革调研,推动宣传造势,为推进公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一)抓好基础数据管理。建立公车管理与处置联动机制,及时更新车辆数据,加强公车治理报表管理系统管理,建立执法执勤用车地区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督查力度。除生产服务型用车外,已冻结了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对执法执勤用车喷涂,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节假日封存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开展了整治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了治理成果。

(三)开展公车改革调查研究。我们组织力量,就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过渡期间公务出行保障措施,保留车辆如何管理等问题开展调研。与此同时,做好与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国家公车改革政策动态。

(四)做好公车改革前期工作。12月4日,市政府成立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所管理处等为成员单位,并在市财政局设立了公车改革办公室。5日,召开了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统计填报工作会议,进行了政策宣讲和数据填报工作布置。我市8个区县(市),100余家市直主管单位分管公车改革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四、“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通力合作。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市市委、市政府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与要求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措施,做出系统部署。建立了高规格的领导机构,成立了**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注重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作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创造良好财经秩序的重要抓手,更好地策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更好地策应实现奋力后发赶超的重大战略。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对检查小组成员几次进行了调整充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抽调资深的业务骨干,组成了高效的重点检查队伍。各区县(市)均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了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抽派得力人手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成员,积极有序地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围绕“提高治理实效、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注重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精神和**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专项治理政策,营造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市通过下发文件、媒界宣传等各种形式,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危害、处理措施的宣传,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纳入治理范围的所有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区县(市)、各部门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营造了全市所有单位主动扫除治理死角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信息沟通,定期向省厅报送简报信息、请示汇报工作,并督促各区县(市)按时报送情况,确保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注重业务培训,确保整治效果。

为了解决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的矛盾,确保工作实效,我们一方面抽调资深业务骨干,充实重点检查队伍;另一方面对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市财政局先后利用工作会议之机一并举办“小金库”治理工作培训班2次,共有112人参加了培训。各区县(市)也都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并参照市里的学习资料开展了培训学习活动。为了保证治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及问题查处的客观、公平、公正,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严肃工作纪律,对治理组工作人员提出了“四个不准”的工作要求:一是不准无故缺席。在工作中建立组长负责制,确保治理人员按时到位。二是不准敷衍塞责。治理小组进入被查单位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明确检查的方法、步骤,人员安排等内容,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保留检查底稿,每个单位检查工作结束后都必须写出检查报告,整理相关资料,形成检查档案。三是不准随意表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疑点、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对违纪问题的定性、处理必须报治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四是不准接受被查单位的红包、礼金、超标准接待或宴请。针对“小金库”容易隐藏转移的特点,在重点检查阶段,我局推行首查保密制度。具体做法是:由检查组根据外围调查,结合举报线索确定一批拟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名单交由领导小组掌握,其他人员包括参与重点检查人员事先不知晓被检查对象,只有在检查当天才由领导小组派单,检查组人员同时达到单位,并出具检查通知。通过首查保密,杜绝了各类“关系”,防止了“小金库”的突击转移。针对“小金库”设立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的特点,出台了富有**特色的“三项”高压治理政策。即:把握关键环节,强调关口前移,依靠自查自纠;认真研究对策,努力寻求突破,鼓励自查自纠;严明工作纪律,保持高压态势,推进自查自纠。

(四)狠抓整改落实,巩固治理成效。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既重视对财政违法问题的处理处罚,又重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全市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突出抓好各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市治办切实加强对整个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重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我们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对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逐项进行深刻整改。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和不同原因,逐单位进行了处理处罚。截至20xx年10月底,涉及“小金库”问题之外的其他有关财务违纪违规问题,已进入案卷整理和研究处理之中,有关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跟踪核实。

五、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对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促进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我局党组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和重点抽查。带头做好自身的廉政自律工作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局领导召开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多次研究布置我局牵头的五项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刘若霞同志牵头负责公款送礼专项治理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局相关业务科室积极配合。

(二)及时动员,制定方案

召开了全局专项整治行动及动员会,认真学习传达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局长胡康平同志作了讲话,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思想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促进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我局台了《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公款送礼整治的三项重点内容,一是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坚决纠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纯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交往行为。二是坚决纠治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级党政机关相互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遏制部分单位公务交往过程中滋生的庸俗不良风气。三是坚决查处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行为,遏制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的现象。

(三)自查自纠情况

根据《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利用国库支付平台及时向各预算单位下达了自查通知,并要求市直单位认真填好《公款送礼专项治理自查表》。对用公款请客送礼的问题开展自查。收回自查表50多份,自查中没有发现公款送礼问题。20xx年,我局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没有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现象,也没有发现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拒收红包礼金1.45万元。

(四)开展重点抽查和暗访

在自查的基础上,刘若霞同志组织纪检监察、监督局以及七个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检查人员和重检查单位。会后分两组对市林业局、移民局、经合局、住建局心以及高技校、国资委、计生委等七个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一是听取单位情况汇报,二是查看账簿和相关凭证,三是到办公楼、酒店等开展暗访。也没有发现被抽查单位有公款送礼违纪行为。

六、建立公款送礼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防治公款送礼的不正之风,首先必须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廉政勤政。再次,必须加强督促检查。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们加强了与市纪委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的汇报和联系,实行部门联动,建立了分工负责、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