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救护车的配置、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救护车使用的严肃性,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皮学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救护车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救护车使用管理条例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