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基于借款目的而签订的合同。通过办理民间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公证机构对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的身份资格、资金及还款能力的审查,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出借人的资金安全,此类合同成为公证机构的一项主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事由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
二、借款利息为本金的%。
三、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年月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签收人:签收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