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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饮水调研报告范文

作者:李四海 发布时间:2025-07-28 16:35:26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饮水调研报告的范文,欢迎阅读。 (一)安全饮水调研报告:关于水环境治理和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水环境治理和保障饮水安全,

安全饮水调研报告范文

衣食住行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最为主要的重点问题,水自然也是尤为关键的一部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经过今年暑假的实践调研,报告如下:

因地域特点河北衡水市枣强县地区因玻璃钢产业及大营镇皮毛产业的影响,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为皮毛硝染企业及玻璃钢产业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染物不当对周边农村的生态环境以及地下水源的严重化学污染。针对这一情况枣强县环境监察大队已采取众多措施,来保证广大居民的用水安全问题。枣强县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枣强县辖区的环境监察工作。近两年来枣强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在省厅、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将改善环境质量做为改善民生的主要手段,紧抓污染物减排不松懈,逐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硬件配置,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枣强县环境监察工作从人员素质到现场执法能力都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

重点抓好污染防治设施管理运行,扎实推进污染减少。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各级政府有关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针对各行业的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环保管理体系,明确重点排污企业监管、限期治理、污染减排等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将各项工作细化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在县城和大营两污水处理厂建立化验室、开展主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每月对两污水处理厂实行监督性检查2次,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点主要污染物的监测,实行日监测、月报告制度。建立日监测、月报告制度管理台帐。

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求环保监管人员掌握重点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点、排放种类及排放量、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工艺及运行参数、污染物排放标准;掌握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现场监察(监测)程序、监察(监测)内容及相关规定要求。对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指标的企业,进行通报,停止环保领域的资金支持,并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完成或超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指标的企业,进行表彰,加大在环保领域的资金支持。彻底查清重点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真正原因,找准目前影响全县重点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与处理需求不匹配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促使企业进行整改,尽早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实行限产限排,对严重违法违规和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公开曝光。对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责令关停。衡水市环保局有关领导对上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于2011年5月4日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上授予“2010年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先进奖”。2009-2010两年来枣强县完成减排项目142个,削减化学需氧量1608.24吨、二氧化硫1398.4吨,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上级交付的污染减排任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监察力度,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投资15万元建立了环境监察指挥中心,在皮毛硝染企业安装了IP宽视界自动监控系统,发现违法排污企业,执法人员可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监测监控和指挥调度功能。每月公布一次各行业污染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督查组分赴重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及安排计划和措施。对完成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市、县重点企业监管要求,重点对排污企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缴纳排污费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情况6个方面进行监管评议。

完善重点企业规范化整治情况信息档案,强化重点企业规范管理能力。对全县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及监测平台是否规范、污染物处理设施是否有标识牌、排污口是否有标志牌、企业环境管理档案是否规范等进行了详细梳理完善,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档案。

抓宣传教育,营造申报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及时将排污申报工作的法律规定和要求等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做到了宣传进乡、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园区,通过广泛宣传使排污单位增强环保法律意识,督促排污单位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同时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指导排污单位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为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加强管理并以加强执法为保障,规范排污申报程序,严格按上级部门规定程序进行排污费申报、核定及管理工作。同时,严格“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确保排污费按时足额入库。对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加强排污费征收档案管理,严格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对排污企业申报、变更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录入,建立一企一档,对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费缴纳通知书按月进行整理归档。枣强县环保局严格落实“依法征收、深化改革、科学管理、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针,排污审核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收到良好效果。2009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12万元,2010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36万。

四、加强企业危废管理,严控环境安全隐患。对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对接受单位资质、运输单位资质、同意接收证明进行“三核实”,如遇跨市或跨县转移的提前征求接受地环保部门意见。对企业和医院内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督促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对安全责任进行明确分工。通过采用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和事故防范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创新环境监管体制,实现“多元化”管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了146名环境监督员,并在重点乡镇设立了基层环保站所,实现环境执法前移;在监管方式上,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和日常监管控制转变,力保环保设施运行率、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在环境执法上,由“多处罚”向“多整改”调整,做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这篇大文章;在运行机制上,有效落实派员驻厂督办、后督察、执法稽查、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等五项制度,执法效果明显增强,确保了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为解决传统监管方法存在的企业负担重、行政成本大、环保监管难等问题,在重点企业建立环保诚信承诺机制,与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签订了自觉履行环保职责的承诺书,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承诺。同时,建立考核制度,凡履行承诺的企业,给予一定环保资金扶持。

通过建立环保诚信承诺制度,充分调动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的积极性,实现了由部门监管向企业自律的转变,从污染治理向预防为主的转变。强化对国控、省控企业的监管,对全县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实现了环境监管由事后查处、被动查处、集中查处向事前监督、主动监督、时时监督的三个转变;对全县规模较大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和污染现状进行全面排查,绘制污染源分布图,实行以图作战;对国控和省控污染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实行工作月报制度,将各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污染防治、排污费缴纳、信访处理等情况全部记录在案,实现了重点企业微机“动态管理”不断推进环保联合执法,突出发挥环保部门带头作用,对“两高一资”项目和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实施电业部门限电、工商部门查封、媒体部门曝光等措施,改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执法工作局面,有效解决了环保执法难的问题。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消除污染隐患,陆续开展了化工、皮毛、电镀、玻璃钢、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环境监察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污染源200余家次,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40余家,环境违法排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水和大气环境污染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各河流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新、扩、改建项目,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从根本上解决威胁饮用水安全的环境污染隐患,确保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六、紧紧围绕“双降一提高”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紧紧围绕“双降一提高”(污染物总量下降、信访投诉总量下降、群众满意度提高)的目标,从环保职能和每个党员岗位职责出发,找到切入点、选准结合点、抓住着力点,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环保大学堂”活动,局长带头上台讲课,中层干部轮流讲课,大力推行了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带头公开承诺等形式,带头自我批评,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周密制定了实施方案,将创先争优活动纳入本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同步组织、相互促进,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深入组织开展了典型评选活动,从全体干部职工中评选出“公正执法、任劳任怨”等3个优秀学习典型,组织各科室和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红旗窗口”、“红旗标兵”等活动,在全局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实行“一表式”办结,“直通车”跟踪服务。加强两污水处理厂和各重点企业排污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化工、皮毛、养殖等重点企业的监察力度,对企业“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去向”、“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涉及危废转移”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凡没有治污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选址不合理的企业限期关闭或搬迁。对于部分能耗大、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予以合法取缔。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及县政府的合理行政体制下,现在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缓解。和谐的社会环境以及生态环境都需要广大人民和政府的积极合作才能努力打造出来,相信我们的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定会得到彻底性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