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规定,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决议将其修正,下面皮学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繁荣
第一条为了繁荣技术市场,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以下称《技术合同法》)和《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其他技术交易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技术市场的管理,应坚持“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
从事技术交易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技术交易双方及中介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培育技术市场发展。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技术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依法积极开展技术交易活动和维护技术市场正常秩序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