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以维护其法律赋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面是皮学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法律援助工作会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通报20xx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推动20xx年工作任务落实,下面,就做好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xx年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
20xx年,县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围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进一步降低门槛,努力增加办案数量,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健康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得到提升。20xx年,市中心下达了370件的办案任务,法援中心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事故、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二是加大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规范受理、指派、办理、归档、统计等工作程序,切实增加办案数量。20xx年,全县办结法律援助案件409件,超额完成全年办案任务。
二是经费保障上新台阶。法律援助经费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保障。20xx年,全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4万元,福利彩票项目资金申报1万元,同级配套经费5万元,发放补贴12.3万元,对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是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取得新成果。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美誉度,坚持将宣传工作虚功做实。开展各类专项宣传活动。去年1至3月份,开展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农民工讨薪案件。同县残联联合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在大黄沟乡大黄沟村开展了法律援助进村居宣传活动等。
二、正确分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新常态,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到法律援助;去年对法律援助作出指示:“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看到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的门槛过高。目前经济困难标准普遍偏低,援助事项范围扩大不够灵活,与人口、经济发展情况相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仍然偏少。二是办案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法律服务人员忽视办案质量,管理意识、责任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虽属少数,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自身发展。在去年的案卷质量评查中,发现很多的问题,糊弄事、走过场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动脑子、千篇一律,甚至连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都搞不清楚,这些现象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三是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援助案件承办人直接或间接收取当事人财物,吃、拿、卡、要的现象依然突出。今年我们将决心出重拳,根据有关规定查处一批违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典型案例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在新常态下实现为民服务的新作为
面对新常态下的形势特点和任务要求,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的总目标,以发展为主题,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思路,以新的思维、新的举措,在服务困难群众、推进平安和谐发展中实现新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服务群众,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
法律援助作为服务困难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要求,端正和改善服务群众态度,不断巩固活动成果,一定要把服务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宗旨,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常怀爱民之心、多谋便民之策、大办利民之事,尽心竭力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在党委政府需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要敢于承办群体性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开展舆情分析工作,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政府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外部发展环境。要防止出现法律援助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的现象,确保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到位。
(二)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很快就要修订完成,修订取消事项范围的限制,同时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保线的两倍。针对这一新情况,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应对条例修订可能带来案件数量、咨询人数的大幅增长,考虑到现有人员、场所不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等一系列变化,早下手、早打算,确保实现新条例修改后第一年“开门红”。要利用条例修改机会,争取在人员、场所、经费等方面实现突破。
(三)采取措施,注重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效果质量。在近年来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法律援助的质量显得愈发重要。今年,全县要突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法律援助390件的办案任务。要创新思路,切实做好法律咨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承办机构要严格规范受理、初审、承办等环节的行为、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法援中心要做好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各环节的工作,为受援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
(四)加强自律,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监管
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及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办理法律援助援案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执业,不得违反《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等有关执业行为禁止情形,杜绝以贬损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得违反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的发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当事人财物,严禁变相办理援助案件套取案件补贴等等,我局将加大监督回访力度,以上情形一旦发生,经查实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五)围绕中心,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援助从根本上说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要坚持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积极开展调解、和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积极参加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多措并举,有声有色加强宣传工作
按照“针对性、有效性、无盲区”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在宣传中要选准“目标靶向”,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目标群体,设计专门方案,组织专门活动。要充分创新方式,拓展渠道,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等载体,做好传统宣传活动的同时,开动脑筋,丰富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手段,做到宣传立体化、全覆盖、无盲区。要注意主动收集、认真保存承办人员为受援人提供咨询、走访调查、接受锦旗以及参与处置群体性案件过程中的照片、视频,适时通过编印小册子、制作专题片等形式,积极主动向党政领导宣传法律援助在服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同志们,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平台和窗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困、暖民心的民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牢记责任,用心把握,真抓实干,一定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法律援助争取更加有利的政策,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履行好职责,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实现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