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古代内阁制度的出现是为减轻皇帝沉重的政务,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现代内阁制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内阁在议会的基础上产生,并对议会负责。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内阁制度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内阁制度知识点
内阁在明太祖时即有萌芽。太祖废相之后,政务集于一身,每日“昧爽临朝,日晏忘餐”。据载在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十四至二十一日的八天之内,诸司奏章即多达1660件,共3391事。因此他废相不久就不得不设立辅佐官员,先置春夏秋冬“四辅”官,选民间老儒充任,后又改设殿阁大学士,皆轮值备顾问,此外,又临时任用一些翰林院官员协助处理章奏。
成祖即位后,从翰林院官中特简侍读解缙、胡广,编修黄淮、杨士奇,修撰杨荣,检讨金幼孜、胡俨七人入宫内文渊阁当直,参预机密,自此秘书官员常设,渐有“内阁”之称,且以某殿或某阁大学士名职。对阁臣而言,殿阁大学士只是兼衔,其正式职务仍为翰林院官,品秩不超过五品,且“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但他们朝夕侍内,接近皇帝,“进呈文字,商机密,承顾问,率漏下十数刻始退”,其意见和建议对皇帝制定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仁宗、宣宗到英宗正统前期,内阁的地位有了显著上升。当时永乐旧臣杨士奇、杨荣、杨溥(合称“三杨”)主掌内阁,其“大学士”头衔之外所带本官的级别一再提升,达到二品的尚书和一品的少傅、少保,内阁之职亦因而“渐崇”。内阁的主要工作,也从过去比较空泛的“参预机务”转变为固定的“票拟”,即代替皇帝阅读臣僚章奏,草拟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上进”,亦谓“条旨”。自此票拟逐渐成为内阁最重要和制度化的职掌。虽然内阁的法定角色仍不过相当于皇帝的秘书处,并未获得昔日宰相领导和监督六部行政工作的权力,但在皇帝对阁臣倚赖甚殷的背景下,“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内阁已开始给人以“偃然汉、唐宰辅”的印象。
正统以下,内阁制度继续发展。内阁大学士(亦称辅臣)排名有先后,到英宗天顺时,位居第一者开始有了“首辅”的尊称,其次者称次辅,余人称群辅。首辅设置并非制度规定,而是在实际政务运作当中形成的,一般指大学士中入阁最早、资历最深、加官最高者,而此人通常又最受皇帝信任。后来票拟权力逐渐专归于首辅,更加大了首辅与其他辅臣的身份差距。就在朝廷中的地位而言,六部(尤其是六部之首吏部)凭借其最高行政机构身份,时常与内阁相抗衡,但最晚到嘉靖时期,内阁朝会班次已列于六部之前,在阁、部之争中占得了上风。从嘉靖即位起,内阁首辅在朝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权势更重。与此相关,阁臣之间围绕首辅位置的倾轧争夺也愈演愈烈。自嘉靖末年历隆庆一朝,首辅之争激烈,数次易人。
神宗即位后,张居正在宦官冯保的协助下升任首辅,又得到皇太后信任,神宗年幼,对其言听计从。张居正充分利用了这一难得的机遇,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大规模推行改革,使明朝统治一度出现振兴迹象。张居正因权势过盛,已超出了明朝“祖制”的限度,神宗年龄渐长,亦暗积不平。万历十年居正卒,随后即受到猛烈弹劾,官号被削,家产籍没,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亦大多废止。自张居正之死直到明亡,内阁大臣基本上都是碌碌无为,浮沉守位,没有再出现此前一类“权臣”,内阁政治的黄金时期已经结束。
尽管明朝中叶的内阁出现了若干“无宰相之名,行宰相之实”的权臣,而且阁臣也常常被俗称为“相”,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内阁仍不能与过去的宰相等同。
首先,内阁在制度上只承担秘书、顾问工作,虽有议政之权,而无监督百官执行之权,不能指挥六部等行政机构。虽然严嵩、张居正诸人事实上控制了六部,张居正还企图通过“考成法”使这种控制正规化,但这只是特殊形势下出现的情况,违反了明朝的制度常规。居正卒后,考成法即被废止。
其次,内阁的议政权也受到很大限制,其票拟是否生效,要取决于皇帝批红,如不合皇帝之意,就必须“改票”,甚或去职。在批红权被宦官窃取的情况下,内阁更是要看宦官的眼色行事。张居正之所以能够专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宦官头目冯保的合作。而且内阁议政带有很大的被动色彩,即主要是被动地接受顾问,在制度上缺乏就大政方针向皇帝主动提出建议的权力。在皇帝怠政时期,阁臣只能通过票拟与皇帝进行文字联络,往往长期不能见面。有明一代共有160余位阁臣,其中像张居正那样勇于任事者只是少数,大部分人的作为十分有限。
第三,在明朝绝大部分时间里,内阁并未被看做正式机构,而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办公场所,在官修行政法典《大明会典》中也只是附属于文化机构翰林院之下。内阁大学士多从翰林学士中选任,两者都从事文字工作,性质相近,故内阁时常被称为翰林院的“内署”。
总之,内阁最多只具有“准宰相”的性质,并非真正的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