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英国《经济学家》周刊指出这样一个事实:英国用了58年、美国用了47年、日本用了34年的时间使人均实际收入增加一倍,而中国仅用10年就实现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针对不同时期人口流动特点适时进行制度创新,促进人口因素在产业、行业和地区之间充分流动,不断释放人口红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
积极构建流动人口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制度保障体系。截至201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8亿。针对这一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劳动者群体,国家不断创新制度,着力保障其权益。比如,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其他职工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又如,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这稳定了流动人口群体在城镇发展的预期,推动流动人口深度融入城镇,也有力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不断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知识素养。我国农民工培训体系不断发展完善,根据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进入新时代,各级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上的投入不断加大。2014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开展政府补贴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达3856万人次。这有力提升了农民工群体的技能素养,使其能够更好适应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并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努力引导创业人才和高技能劳动群体向欠发达地区流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等,引导在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获得财富积累和技能提升的劳动力群体向欠发达地区流动。截至2015年底,返乡农民工创业人数累计超过450万,而且这一势头有增无减。这表明,人口流动制度创新正在逐步优化人力资本在不同区域的配置,促进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