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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作者:张牛牛 发布时间:2025-05-11 08:10:11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下面是皮学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一、秘书处部长职责: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制定秘书处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及工作安排,并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人员调配;

3、负责检查、督促秘书处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深入了解干事心声,适时的交流谈心,检查秘书处具体工作情况,学期终结合各部做好工作鉴定与考核。

5、及时的总结工作经验,负责秘书处的自身建设,并支持指导秘书处成员开展工作,认真协调与各方的关系。

6、根据学生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与副部长和干事适时地进行沟通交流,及时的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副部长职责:

1、对部长负责;在各方面带好头;

2、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

3、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配合部长搞好秘书处的各项工作;

5、积极开展对外交流,适时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活动;

6、部长不在时,行使部长权力,主持秘书处的全面工作。

三、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

3、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友好待人。

、秘书处成员要严于律己,遵守学生会的管理制度,互助共勉,在履行职责时,不与同学发生正面冲突,要正确处理发生的意外情况,树立秘书处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5、秘书处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秘书处或学生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6、秘书处成员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应追究该组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7、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有发现立即辞退。

8、秘书处成员如察觉自己无法胜任秘书处工作,可以向部长或副部长提出辞职。

四、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应准时参加例会,会前专设一名干事登记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保证讨论的工作顺利进行;

3、干事应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于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或副部长提出;

、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并说明理由,事后明确会议内容,干事迟到、早退达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辞退处理。

五、考核规定:

秘书处全体成员考核标准按平时的工作情况和到会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三次旷会者予以辞退。

六、其他:

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部内奖励,既适当的加工作量及工作分;

对做坏事获得批评或处罚者给予部内惩罚,即适当的减工作量及工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