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修等原因停止运行期间的矿井安全,使各岗位能够积极行动,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那么我们需要做好哪些工作?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监
1、监控员发现瓦斯异常应立即通知调度员、监控中心负责人、通防科长,同时向禹州市监控中心汇报,然后进一步落实造成瓦斯异常原因;
2、调度员接到通知,应立即通知异常区域值班队长和瓦斯检查工,查明造成瓦斯异常的原因。如果属监控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冲击监控设备造成的,直接安排监控维修人员处理,并安排瓦斯检查工重点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如果确属瓦斯涌出有变化,要通知调度室主任和值班矿长,由通防科长安排查明原因,并制定专项措施,调度室按措施调度;
3、监控中心负责人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并安排监控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通防科长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除安排监控维修外,还应向调度室提出是否停工、断电、撤人的意见;
5、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7、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检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值班矿长方可安排调度员下达停止警戒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