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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班级评议意见范文

作者:王小红 发布时间:2025-05-03 18:05:13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通过班级评议,推优入党人员要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下面是皮学网小编整理推优入党班级评议意见范文的范文,欢迎阅读! 推优入党班级评议意见范文 李双,

推优入党班级评议意见范文

一、推优入党的条件

(一)推优入党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经过党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5、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具备以上条件并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受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3、在各级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员干部。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或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等方面表现突出。

对于符合以上推荐标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各级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推动推优入党工作;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要求。

(三)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受校级以上纪律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荐。

2、学期中考和期末考试中,排名在本年级100名之后者,本学期内不予推荐。

3、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团员干部,不予推荐。

、凡在推荐后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不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者,取消推优入党资格。

二、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1、申请入党的团员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团支部委员会在团委的指导下讨论推优入党候选人,并报经团委同意后确定。

3、民主评议:

(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

(2)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个人总结;

(3)本支部团员通过支部大会,根据推优入党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选举。

、被推优入党的团员,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并由本人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一式两份),并将推优入党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同时将推优入党工作记入《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记录表》、《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

三、推优纪律

1、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

(1)各班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公平。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人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给予团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由院团委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2)推优工作原则上一个学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