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属桂林市管辖,县城距桂林市区65公里,独特秀美的山水风光得到了“阳朔山水甲桂林”的美誉。阳朔是汉族、壮族、瑶族聚居地,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城墙为土筑,现存高约3米,厚约6米,周长约800米。当时县城东西约500米,南北约900米,居民不满300户。建国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拨款修缮,使城区扩大数倍,面貌焕然一新。
阳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属桂林市管辖,县城距桂林市区65公里,独特秀美的山水风光得到了“阳朔山水甲桂林”的美誉(出自吴迈诗《桂林山水》)。建县始于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距今已1400余年。全县总面积1428平方公里,有耕地2万公顷。阳朔是汉族、壮族、瑶族聚居地,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
1960年,桂林市张益桂等在高田大坝岩、叫化岩发现新石器时代人类活动遗物陶沙片、石器、螺壳化石等。1982年桂林市文物考察队和县文物管理所开展文物普查,发现白沙镇扶龙村塘后山洞、葡萄乡下寨村英布山漏有新石器时代的夹砂陶片、打制石器、动物骨骼化石、螺壳、蚌壳化石堆积层。
熙平县城遗址位于兴坪镇狮子嵅内,建予吴甘露元年(265年),废于南朝梁代,前后共200多年。古城遗址群峰环绕,如天然城墙。遗址中残存的古砖古瓦碎片和墙基仍依稀可见。“老屋宅”、“跑马道”的名称也还在群众中流传。
归义县城遗址位于白沙镇新寨村旁。唐武德四年(620_年)置,贞观元年(620_年)废。遗址为正方形,有东、南、西3门。城墙为土筑,现存高约3米,厚约6米,周长约800米。城内除东北角有2户人家和1个小果园外,其它开辟为农田,面积30余亩。
古乐州城遗址在福利双桥村南漓江边数十亩稻田之处。置于唐武德四年(620_年)。城南为白面山,北为双桥树,西北临马头江。城墙土筑,除东西两段崩塌外,其余较完整,开东、西、北3门,城墙厚6米,高约5米,周围长700米。古城北郊,现留存有有凿马槽10余个。传为当时的马棚。
元至正七年(1347年)始筑阳朔城垣,开四门。明、清两代继续增高完善东、西,南、北城墙。民国拆城墙以筑碉堡,至解放前夕,东城墙保全,南城墙基本完好,西城墙仅存一小段。当时县城东西约500米,南北约900米,居民不满300户。建国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拨款修缮,使城区扩大数倍,面貌焕然一新。东城墙予1979年拆除,辟为旅游停车场和滨江大道,现保存南薰门和一小段城墙,青阳门照原样东移8米,城门上用钢筋水泥结构改建帜江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