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动报酬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每月元(大写)人民币支付。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到甲方工地从事临时性工作,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临时性用工劳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受聘期限经双方协商,聘用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每月元(大写)人民币支付。
2、该工资包括甲方单位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各种节假日加班及中夜班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费、日常交通费等。
3、每月三天(含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工资照发,但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三天以上的病、事假亦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聘用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减发。
、甲方为乙方提供受聘期间的住宿。
5、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