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第六条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乙双方引起的责任,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附则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装饰施工地址:。
2、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装饰施工图》。
3、承包方式:部分承包。
、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不含税金)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5、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验收,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图纸及甲、乙双方确定的项目进行验收。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款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当日付款30%金额元
木工进场前付款30%金额元
油漆工进场前付款30%金额元
其余10%元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乙双方引起的责任,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