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接受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奖惩。甲、乙双方要忠实履行聘约。违反者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此约仅限用本单位;上述条款如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时,按上级的新规定执行。聘约有效期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为了使聘任单位(甲方)和被聘任人员(乙方)双方在任聘期间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所承担的义务,特立聘约如下:
甲方:
一、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
二、有权对乙方的思想品德、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三、乙方一年内(公伤除外)不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甲方可提出解聘警告,考验半年仍无效者,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解聘。
四、乙方严重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违法乱纪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甲方有权解聘。
五、积极为乙方提供与专业有关继续教育学习的机会,不断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乙方的工作。
六、有审批乙方外出参加各种学会、学术活动、鉴定会、脱产学习、出国及国内参观考察等权利。有权指派乙方完成临时性任务。
七、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乙方:
一、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计划指标,接受甲方的领导和考核。
三、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享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权利。
四、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待遇。
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权按照政策规定,参加由单位批准或统一组织的技术有偿服务,并取得合理的酬金。
六、接受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奖惩。
甲、乙双方要忠实履行聘约。违反者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正常情况下,辞聘或解聘要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签约双方出现纠纷,或本约未尽事宜,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意见分歧难以统一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仲裁解决。
此约仅限用本单位;上述条款如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时,按上级的新规定执行。聘约有效期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