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重要措施,股权激励通过授予经营管理者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将经营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联系起来,激励管理者尽职尽责地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服务。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号码:电话号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号码: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代为持股事宜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元的%。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述组建公司出资入股的委托代理人。乙方系甲方的名义股东。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A、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B、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C、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D、代甲方收取甲方入股的上述股权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公司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
E、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F、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出资入股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