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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作者:admin22 发布时间:2023-08-31 16:51:34 更新时间:2023-08-31 16:52:15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发布了2023年单招章程,公布了考试时间等内容,考试时间,第一阶段:6月22日(9:00~14:40)。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2023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招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计划数学制(年)学费(元/年)办学地点
1林业技术5102016034500南校区
2林业信息技术与管理5102134034500
3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5208084034500
4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5208096035000
5园林技术5102026035000
6风景园林设计5401056035000
7园林工程技术5401066034500
8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6704054034500
9园艺技术(商品花卉)5101076034500
10园艺技术(都市园艺)5101076035000
11会展策划与管理6403014035000
12家具设计与制造5801058034500
13森林生态旅游5102074034500
14森林生态旅游(马术休闲骑乘)5102074035000
15酒店管理6401054034500
16西餐工艺6402054034500
17建筑室内设计5401044034500
18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5401074035000
19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5034500
20软件技术61020515034500
21动漫制作技术6102076034500
22通信技术61030110034500
23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应用技术)6102013035000
24畜牧兽医5103018034800北校区
25食品加工技术5901014034800
26园艺技术5101076034700
27水利工程5502014035000
28水利水电建筑工程5502044035000
29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5502044035000
30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5405023034500
31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5405054034500
32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602033034700
33供用电技术5301024034500
34工程测量技术5203013035000
35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5203023035000
36测绘工程技术5203034034500
37建筑工程技术5403014034700
38建筑工程技术(BIM)5403013034700
39工程造价5405023034500
40市政工程技术5406014034800
41会计6303024035000
42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6306014035000
43电子商务6308014034500
44物流管理6309034034500
45社区管理与服务6901044034500
46家政服务与管理(儿童服务与管理)6903024034500
47物业管理5407034034500
招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计划数学制(年)学费(元/年)办学地点
1旅游管理6401014034500南校区
2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7034700
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602034034700北校区
4会计6303024035000

注:1.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报名、收费及退费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高中生选择“单招(高中/中职)网上报名”报考;中职生可选择“单招(高中/中职)网上报名”或“单招(对口升学考生)网上报名”报考,两个报名方式的专业和考试科目不同。

(3)报名时间:5月16日-6月18日。

(4)报名网址:http://www.lnstzy.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5)体检要求: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或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考生请于6月19日12: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23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详见招生网站)。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0日、21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5.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23年6月22日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6.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 6月22日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9:00-11:00文化课(语文+数学)笔试
11:20-12:20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9:00-11:00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笔试
11:20-12:20专业综合课笔试
13:10-14:40技能考核实操

(二)考试科目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详见语文、数学考试大纲,语文、数学各150分,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详见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总分为500分。

2.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满分为200分;

专业综合课考试(笔试):详见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满分为200分。

技能考核(实操):满分为100分;

总分为500分。

(三)考试地点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北校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南校区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北校区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四)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一)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志愿表中只设置1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各专业报考不受考生中职所学专业限制。

五、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中职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以上三科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已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七、申诉及举报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部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24-29815093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南校区)

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北校区)

招生热线:024-89109069(南校区)

024-81035221(北校区)

单独招生咨询QQ群:580240749

学校网址:www.lnstzy.cn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座落于辽宁省会沈阳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辽宁水利职业学院与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两校均始建于1951年,拥有68年的办学历史,办学经验丰富,特色鲜明。2022年8月,根据辽宁省十二届省委常委会第103次会议精神,两校合并,组建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11日,该校林业技术专业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林草类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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