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第三条双方权力及义务:1.甲方需在年日前将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实际金额的借条。第六条其他: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借款用途:乙方生产经营用资金。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2.借款期限: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20年10月25日至2012年10月24日。
第三条双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需在年日前将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实际金额的借条。
2.乙方必须合法使用资金,确保甲方资金安全。
.利息约定: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法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第五条强制执行:
若乙方到期不能履行还贷义务,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