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经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同意。
修武县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在此郑重保证:
一、我方拟派往修武县五里源等(两)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第八标段项目经理邰臣召,系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一经发现,随时无条件终止工程施工合同。
二、在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各类专业、技术等主要人员,擅自更换者,视为自行终止合同。如若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经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同意。
三、在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等主要人员施工期间常驻工地,具体依照《修武县五里源等(两)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在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保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所有混凝土路面铺设工程均达到设计规范。
五、我公司完全接受修武县国源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以及《修武县五里源等(两)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我公司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与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公司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保证
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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