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工、家属不得在仓库及食堂购买物资。
食堂仓库保管员是具体负责学校食堂仓库的管理工作,做好仓库收发、记收账、结算工作,接受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
一、主要责任:
1、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物资的保管工作。
2、对购进的各类食品严格验收质量、过秤,点数入库,并当场由经手人签字,如发现霉烂、变质和质次价高的物品,有权拒收。
3、保管员验收实物数量与采购数量相符后方能填写入库单,并及时准确记账。做到如有发票、入库单,出有出库单,帐物相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各种单据、凭证、存根妥善保管,有关报表要及时上报。
、加强库房物资的保管,食堂领取的物资要认真填写出库单、过秤、点数,并由领料人签字,按出库单登记入账。
5、库房内要科学摆放,先入先用,防止霉烂变质、防虫、蝇、鼠等危害,措施严密,杜绝浪费。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售、处理及外借各类物资。教师、职工、家属不得在仓库及食堂购买物资。
7、月底盘存库存物资,要制作盘存表,严禁弄虚作假。
8、做好安全工作,仓库门窗关实上锁,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9、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任务。
10、凡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管员负全责。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保管员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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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