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规参与书店、保险机构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廉政勤政,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
1、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同事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教承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勤政廉政,为师生服务。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遵守民主集中制制度,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5、不乱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或亲友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不违规参与书店、保险机构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活动。
6、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师生办实事不推不拖。
7、加强对党员教师的党风党纪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8、密切联系群众,坚决防止“四风”问题,保持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
9、不得从事经商活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10、自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承诺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