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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自愿离职的原因有哪些

作者:唐芳婷 发布时间:2022-06-09 00:00:00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6843 投诉 下载本文

离职与离岗有共同之处 (离岗)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领导成员或中层干部),虽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职年龄,但又有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离职手续,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

非本人自愿离职的原因有哪些

非本人自愿离职的原因有哪些

一、什么叫非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不足额支付工资、加班费、公司不购买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等,都可以证明自己被迫离职。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离职与离岗有共同之处

(离岗)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领导成员或中层干部),虽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职年龄,但又有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离职手续,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离岗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一律不变,仍与原单位保持工作关系,但不占单位的干部职数和编制人数。

当因为用人单位方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离职的情况则属于劳动者非个人原因离职,出现这种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赔偿金。